人居環境健康標準(室內標準)
空氣環境質量
1、(通風排氣)室內通風排氣應符合下列規定:
(1)(自然通風)住宅的居住空間應能自然通風,無通風死角。
(2)(排氣)廚房、衛生間應采用豎向或水平方向的集中排氣系統,應有防倒灌、串氣和串味的有效措施。
2、(空氣污染)應防止空氣污染對人體健康的損害,制止室內空氣中的病原體和有害物質的侵害。在冬季采暖和夏季空調期間,應有室內新鮮空氣交換和補充設備。
3、(裝修材料)防止室內裝修環境污染措施應遵守國家安全衛生和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選用對人體不構成危害的建筑材料。各類建筑材料含有放射性污染物氡、化學污染物甲醛、氨、苯及總揮發性有機物(TVOC)控制指標應符合表2。
各類建筑材料的有害物質控制指標 表2
注:(1)各種建材應該注意室內的日常事故的發生,不應含有石棉纖維紙。地面材料應有防滑的措施。
(2)不得使用107膠。
4、(室內空氣)室內空氣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應符合表3的規定。
室內空氣污染物控制指標 表3
(廚房空氣)廚房內空氣質量采用通風換氣次數作評價,廚房通風次數指標應符合表4的規定。
廚房內通風次數指標 表4
注:廚房面積以6m2計算。
5、(室外空氣)居住區空氣污染物總量應符合表5的規定。
居住區空氣中污染物控制指標 表5
6、(場地)居住區的建設,在設計前應進行場地土壤中放射性核素和土壤氡濃度水平的測定。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及裝修材料應有環境指標的檢測報告。
熱環境質量
1、(圍護結構)應在提高圍護結構的保溫隔熱性能的同時,有效地保證室內環境的舒適度。住宅室內溫度應符合表6的規定。
住宅內空氣熱環境指標 表6
2、(密閉)住宅外窗應采用雙層或中空玻璃。外窗及玻璃的保溫性能應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嚴寒地區不低于II級,寒冷地區不低于Ⅲ級,其他地區不低于Ⅳ級。外窗的氣密性等級不低于Ⅱ級。外墻宜采用外保溫技術,并有效切斷冷橋,外墻導熱系數根據有關規定選擇。
3、(設備)采暖系統的選擇應符合節能的要求,宜采用分戶計量、室溫調節系統。采用集中空調的建筑應注意定時補充新風,室外機宜隱蔽安裝,有組織排放冷凝水。
4、(節能)住宅采暖、空調及熱水供應積極利用工業余熱,鼓勵采用太陽能、地熱能、風能等綠色能源。
聲環境質量
1、(室內噪聲)應加強住宅室內噪聲的隔聲與防聲措施。制定住戶間和外部噪聲的隔聲對策,并考慮管道、泵和電梯等隔聲措施。室內聲環境應滿足表7、8、9允許噪聲的標準。
室內允許噪聲標準dB 表7
分戶墻空氣聲隔聲標準dB 表8
樓板撞擊聲隔聲標準dB 表9
2、(住區噪聲)居住區聲環境應符合表10的規定。
居住區聲環境標準dB 表10
3、(噪聲防治)健康住區應盡可能遠離噪聲源,當不可避免時應采用有效的防噪措施。如建隔聲屏或種植樹木林帶;采用窩蜂隔聲窗、隔聲墻體或其他隔聲措施。健康住宅盡可能采用一次裝修到位措施,減少裝修噪聲對住戶的干擾。
光環境質量
1、(照度)室內光照度分為人工照明和自然采光兩部分。
(1)(照明)室內照明應滿足表11的規定。
室內功能空間照度指標Lx 表11
(2)(采光)室內采光系數(室內全天光照度與室內距離采光窗中點地面1米高、1米遠的采天然光照度)≥1%,主要居室的窗地比不應小于1/8。
2、(日照)住宅套型應具備日照的條件。寒冷和嚴寒地區每套住宅至少有一間居室,四居室以上至少有兩間居室,有效日照時間大寒日不低于3小時。
3、(光污染)住宅應避免視線干擾,有效地保障私密性。住區無霓虹燈、汽車引燈和強烈燈光廣告,能有效防止玻璃幕墻等產生的光污染。
水環境質量
1、(供水質量)居住區內供水系統的水質、水壓和水量三個方面應具備有效的保障措施。
2、(飲水系統)居住區飲水系統應有分質供水措施,包括生活飲用水和直飲水兩類。應保證給水水質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規定標準。
(1)給水水網用材符合衛生、安全的要求;
(2)取消水箱的設置,防止水箱、供水管道二次污染。
居住區生活飲用水質指標 表12
直飲水應采用獨立封閉的循環管網,經過深度加工處理后應達到《飲用凈水水質標準》(CT94—1999)的要求。
飲用凈水水質標準 表13
應設有定期送檢制度,給水系統設有安全報警裝置。
3、(水壓水量)用戶水壓穩定應有保證措施。宜采用調頻、調壓水泵技術。用水量應按不少于200升/人·日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