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空氣質量的建議有哪些?


一、制定法規細則


   我市應依據國家頒布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辦法》等,出臺具有可操作性的提高公共場室內空氣質量的法規執行細則,根據國家規定制定訂我市標準,對造成室內空氣污染的各個環節做出明確而具體的規定,并規范對室內空氣質量的監控與管理措施。


   二、加強預防控制


   我市應積極研究空氣污染的防治技術,大力開展無毒建材的科技攻關和推廣應用。在新建、裝修公共建筑時要堅決采用環保無毒的材料,對新竣工的大型建筑的室內有害物質水平實行強制檢測,合格后才能通過驗收。利用政府采購等渠道,加快公共場所空氣污染公共產品的普及,并為醫院、學校、銀行、體育館等公共場所配備空氣凈化器,以減少室內空氣污染危害。


   三、提高監管力度


   我市應積極推動室內環境檢測行業發展,從檢測設備、體系文件、檢測報告、人員素質、技術力量等關鍵要素入手,實行細化管理,增加檢測經費,增強監管力度。加強對室內建筑、裝飾材料和家庭用品的執法檢查,采取有效措施,從源頭上禁止未達到環保要求的建材及相關用品進入市場。建立定期監測制度,實行大型公共場所的空氣質量掛牌預告制度,告知廣大市民某些場所的空氣質量狀況,以保障群眾身心健康。


   四、定期清洗空調


   有關部門應圍繞公共場所室內空氣品質、集中式中央空調管道污染狀況開展調研,對人群密集的公共場所進行強制性空氣質量監測,保證足夠的潔凈空氣量、新風量和換氣次數;對我市公共場所集中空調系統進行一次徹底的摸底排查,建立定期清洗空調系統、定期消毒殺菌制度,對空調送風管道內細菌和真菌污染指數不達標的,用法律來規范和約束,進行強制清洗,有效提升公共場所的空氣質量,這是解決室內空氣污染的根本措施。


   五、加大宣傳力度


   我市要大力宣傳防治室內空氣污染的有關知識,提高廣大市民的防護意識,引導廣大市民積極參與防治室內空氣污染活動中來;要認真開展創建"大連市公共場所室內空氣質量優秀單位"活動,對符合條件的優秀企業給予一定的獎勵,對室內空氣污染超標的營業性公共場所可進行舉報,督促公共場及時采取有效性措施使其達標,促進公共場所空氣質量的改善。       綜上所述,加強對我市公共場所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有利于維護公眾的身心健康,滿足公眾對所活動場所環境質量的知情權,督促有關單位不斷改善公共場所的環境質量,有效防止公共場所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確保消費者消費過程中的環境安全。(提案人:致公黨市委)     六、大面積使用奧因光觸媒。除甲醛、抗菌防霉、外墻自潔、降解大氣污染。